作者:yangsirui发表时间:2022-04-02 阅读次数:783
尊敬的各位家长:
您好!
2022年的3月19日是我省第13个森林消防宣传日。同时,清明将至,群众开展祭祀扫墓以及农事用火、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加,易造成火灾频发,危及人身安全。为切实强化森林消防宣传教育,提升学生森林防火意识和避险技能,防患于未然,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:
1.家长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,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,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,为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。
2.树牢“生命至上,安全第一”理念, 如发生或发现森林火灾,请及时报警:12119,并安全逃生避险。严禁老、弱、幼、病等特殊人员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。
3.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提倡用植树、献鲜花、花篮等文明方式,严禁烧香烧纸、燃放鞭炮、点香烛、吸烟、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乱伐林木的行为。
4.科学开展农事生产,请勿在森林草原区域从事烧灰积肥、烧田埂地边、焚烧秸秆、野炊烧烤、生火取暖煮茶等野外用火活动。
5.严禁家长带孩子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荒、烧炭、烧灰、烧田坎草、烧秸秆等生产性用火。
6.加强野外用火管理,消除火灾隐患,做到警钟长鸣,常抓不懈。要把“严禁一切野外用火”作为铁的要求。严禁携带一切火源(打火机、火柴、香烛、鞭炮、等易燃易爆物品)进入林区、森林、草原区域。如发生或发现森林草原火灾,及时报警并安全逃生避险。
7.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,应经常对孩子进行森林防火教育,强化孩子的防火意识。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,不在野外点火,发现火情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2119、110等。
8.根据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,对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府防火命令的,依法给予警告、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,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,将依法赔偿损失,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成都市郫都区嘉祥外国语学校
2022年4月1日
森林防火十不要
森林火灾小知识
森林火灾中的防护措施和逃生技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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